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
编 号 2024042502446
开发企业 南京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项目名称 嘉和华府
项目地址 江宁区高新区竹山路以东、横二路以北NO.2023G3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
申报日期 2024-04-25
南 京 市 住 房 保 障 和 房 产 局 制
填 写 说 明
1、本方案由开发企业自行填写,填写内容必须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。
2、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。
3、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,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,在复印件上加盖“与原件核对一致”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。
4、为可选项,用“√”或“×”选定。
5、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,上传并打印提交。
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、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和规定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(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)
开发企业名称 | 南京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 |||
办公地址 |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龙眠大道568号1幢775室(江宁高新园) | |||
法定代表人 | 陈群诚 | 联系电话 | 13327815811 | |
授权委托人 | 张轶 | 联系电话 | 13813975430 | |
开发资质等级 | 贰级 | 资质证书编号 | 南京KF15772 | |
开发项目名称 | 嘉和华府 |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| 江宁审批投备【2023】437号 | |
项目坐落 | 江宁区高新区竹山路以东、横二路以北NO.2023G3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| |||
售楼处地址 | 江宁区竹山路181号 | |||
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| 兰帅 | 联系电话 | 13002543777 | |
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| 以下空白 | |||
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| 以下空白 | 联系电话 | 以下空白 | |
用地总面积(m2) | 62024.62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| 3201012023CR0041 | |
不动产权证书号(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) | 苏(2024)宁江不动产权第0002124号,苏(2024)宁江不动产权第0002087号,苏(2024)宁江不动产权第0002099号 | 土地使用年限 | 住宅用地70年,其他用地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。 | |
土地证载用途 | 城镇住宅用地 |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| 地字第320115202300178号 | |
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(含地上、地下) | 171290.56 |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| 建字第320115202300875号,建字第320115202300876号,建字第320115202300877号,建字第320115202300815号 | |
容积率 | 2.1 | 绿地率 | 30.01% | |
建筑密度 | 18.89% | 施工许可证号 | 320115202311231201,320115202312271201,320115202312291301 | |
房屋总幢数 | 27 | 其中住宅 | 幢数 | 18 |
建筑面积(㎡) | 125212.05 | |||
施工单位名称 | 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,浙江大虞建设有限公司 | |||
监理单位名称 | 南京德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| |||
开工时间 | 2023-11-16 | 拟竣工时间 | 2026-03-31 | |
备注: | NO.2023G39项目由(A-C)3个地块组成。A、B地块为城镇住宅用地;C地块只地下空间出让,作为停车场和配套设施使用。A地块经济技术指标:容积率为2.1,建筑密度为18.89%,绿地率为30.01%;B地块经济技术指标:容积率为2.1,建筑密度为19.82%,绿地率为30.01%;C地块地面为城市道路,地下空间开发应满足管线埋深的需要,且不宜超过道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开发深度,具体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。本次申报A地块嘉和华府A-12#,故本次预售方案项目基本情况经济技术指标为A地块经济技术指标。 | |||
二、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
该项目拟分 8 期开发建设,具体情况如下:
期数 | 幢数 | 幢号 | 建筑面积(㎡) | 拟开工时间 | 期内投资(万元) | 拟上市销售时间 | 拟竣工时间 |
1 | 2 | A-2#、A-10 | 13736.38 | 2023-11-23 | 14488.36 | 2024-03-02 | 2026-03-31 |
2 | 2 | A-4#、A-5# | 10296.03 | 2023-11-23 | 10899.59 | 2024-03-28 | 2026-03-31 |
3 | 1 | A-6# | 4857.55 | 2023-11-23 | 5502.1 | 2024-05-02 | 2026-03-31 |
4 | 1 | A-12# | 7883.79 | 2023-11-23 | 8115.3 | 2024-05-03 | 2026-03-31 |
5 | 4 | A-1#、A-3#、A-8#、A-9# | 15887.62 | 2023-11-30 | 12001.2 | 2024-05-31 | 2026-03-31 |
6 | 4 | A-7#、A-11#、A-13#、地下车库A | 45152 | 2023-12-27 | 40335.21 | 2024-06-30 | 2026-03-31 |
7 | 8 | B-1#、B-2#、B-3#、B-4#、B-5#、B-6#、B-7#、地下车库B | 64145.34 | 2023-12-29 | 75462.84 | 2024-08-31 | 2026-06-30 |
8 | 5 | 地下车库C、P-1#、P-2#、P-3#、P-4# | 1974.96 | 2024-03-30 | 6500.6 | 2025-05-31 | 2026-06-30 |
三、土壤污染防治情况
根据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》(环境保护部令第42条),该项目土地 不需要 进行土壤污染防治,相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公示。
四、公建配套建设要求
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编号: 3201012023CR0041 明确,本项目须配建:
根据《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条件》(宁规划资源条件(2023)00616号)
1、A分区规划居住用地应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。
2、B分区规划居住用地应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。
3、A分区应配建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的快件服务用房。
4、B分区应配建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的快件服务用房。
五、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
1、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说明
本项目按《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》应配建物业服务用房 685.16 平方米。规划核准 686.66 平方米 。具体情况见表:
申报情况 | 预售许可证号 | 坐落位置(幢号、室号) | 物业服务用房面积(㎡) |
已申报 | 2024200006 | A-10#幢物业服务用房01室、物业服务用房02室(一层局部) | 170.6 |
合计 | ------ | ------ | 170.6 |
2、机动车库、车位相关情况
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3 个,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1168 个,严格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、《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、出租或附赠。
3、其他
以下空白。
六、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区域备案情况
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选聘,并向 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进行备案,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23-11-10签订,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,其资质证号 (建)1030069。
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规划道路(总平图上兴民北路)南至 现状(总平图上横二路)西至 竹山路北至 新亭路于 2024-1-24 在 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办理备案手续,备案编号为 JNZ2024(349)号号。
七、本次申请预售房屋基本情况
1、房屋坐落和幢号说明
本次申报预售房屋坐落以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证载为准,幢号以预测成果报告所载为准。
2、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状况
无
3、房屋具体情况
期数 | 幢号 | 用途 | 销售面积(㎡) | 套数 | 装修类型 | 拟竣工时间 | 均价(元/㎡),车位:万元/个 |
1 | A-12# | 一般住宅 | 7898.22 | 66 | 成品房 | 2026-03-31 | 42160.77 |
4、车位具体情况
车位不在预售申报范围内,待后期申报时予以说明。
5、开盘时间
本次开盘销售时间拟在核准预售后第 3 (<10)日。
八、预售资金监管情况
幢号 | 监管银行 | 监管账号 | 监管额度(万元) | 变更情况 |
A-12# |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支行 | 932018013000059560 | 6776.96 |
九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
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,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,在法定的保修期内,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,具体期限和范围见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。
以下空白
十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
建设单位 | 南京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 ||
项目名称 | 嘉和华府 | 幢号 | A-12# |
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| 75% | ||
屋面 保温 | 保温材料种类 | 挤塑聚苯板(xps) | |
保温层厚度(mm) | 85mm+21.25mm | ||
外墙保温 | 墙体材料 | 全砼外墙 | |
保温型式 | 外保温 | ||
保温材料种类 | 岩棉板 | ||
保温层厚度(mm) | 北 墙 | 30mm厚 | |
南、东、西墙 | 30mm厚 | ||
外门窗 | 窗框型材 | 隔热金属型材 | |
窗玻璃材料 | 北向 | 5高透Low-E+12Ar+5+12Ar+5-北向 | |
南向 | 5高透Low-E+12Ar+5+12Ar+5-南阳台 5高透Low-E+19Ar(内含百叶)+5+9Ar+5(暖边)-南向外窗 | ||
东向 | 5高透Low-E+19Ar+5+9Ar+5(暖边) | ||
西向 | 5高透Low-E+19Ar+5+9Ar+5(暖边) | ||
遮阳措施 | 南侧阳台门采用水平挑板平板遮阳,南向外窗采用中置百叶遮阳 | ||
其他节能措施 | 太阳能 | ||
十一、相关承诺如下:
1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,不以认购、预定、排号、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,预定可等性质的费用,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、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,不采取与电商捆绑、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。
2、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,按《商品房预售方案》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 全部准售房源。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时,采取有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。
3、 公司加强内部及代理公司的管理,凡出现炒房卖号的,一经查实,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,返还违法所得,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。
4、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,认购后不能更改购房人姓名。自开盘之日起,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,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式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。
5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销售商品房,不变相加价。
%1、 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,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挪作他用,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,司法部门许冻结、划扣监管账户资金时,我司提供其他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,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。
%1、 领取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同时, 以下空白 幢(楼) 以下空白 层,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抵押登记。期间,严格按照《商品房认购协议》约定时间及时解压与客户签约备案,不因抵押变现捂盘。
%1、 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市江宁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测算,面积分摊明细和公共 部位等详见销售现场公示的预测报告。未经规划核准的,但后期增加的共有部位不计入分摊。
%1、 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可以 向中国境外人士(含港澳台)销售。
%1、 严格按照《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》规定,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前,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维修金及首次业务大会会议筹备经费。
%1、 严格按照《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,做好白蚁防治工作,在进行房屋销(预)售时,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。
%1、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(如团购等)
一、我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和落实公积金贷款政策。二、售楼处开设三套样板间,供选购人参考,其中一套为 119户型全装修清水交付样板间,一套为 119户型展示样板间,一套为 143户型展示样板间,均为临时样板间。因清水交付样板间为临时样板间,期间样板间发生迁移的,迁移前后样板间应保持一致;我司将通过销售场所和网络公示等方式告知购房人,由公证机构对迁移前后的两个样板间一致性进行公证。清水交付样板间须保留至本项目整体交付后三个月。三、具体开盘日期以实际报名情况和公证处摇号时间为准。
%1、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做出郑重承诺,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(此页无正文)
开发企业名称:(签章) 南京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:(签章) 陈群诚
日期:2024-04-25
序号 | 附件名称 |
1 | 营业执照 |
2 | 资质证书 |
3 |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|
4 | 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标备案表 |
5 | 受让批复 |
6 | 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|
7 |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|
8 | 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表 |
9 | 地名批复 |
10 | 预测算成果报告 |
担 保 函
以下空白 业主:
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以下空白 公司,我司保证在 以下空白 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,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以下空白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。
公司名称(盖 章): 以下空白
住所: 以下空白
通讯地址: 以下空白
邮政编码: 以下空白
营业执照注册号: 以下空白
法定代表人姓名: 以下空白
联系电话: 以下空白
授权委托人姓名: 以下空白
联系电话: 以下空白
签署时间: 以下空白
签署地点: 以下空白